在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5年04月20日 14:52  点击:[]
李建华
2015417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扎实有效的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环境。刚才杨斌书记总结了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传达了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并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下大力气解决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十八大以来的两年多的时间,已经有93名中管干部被立案查处,不仅含在位的“大老虎”,而且包括已经退休的“老老虎”,也打破了社会上关于“刑不上常委”的传言。在军队系统迄今至少有16名少将及以上军衔的高级军官落马。在“打虎”的同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4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5.3万起,处理党员干部7.1万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万人。去年中纪委分7次对3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反腐倡廉的实际行动,“向世人证明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新常态下的中国式反腐,是党心民心所向,必将为最终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尽管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重大成效,但还仅停留在“不敢”的层面上,“不能”的问题远没有解决,“不想”的自觉更是尚未完全形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从全省教育系统情况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也是复杂而严峻的。近几年来,我省高校多名领导干部被立案查处,不仅直接影响高校的改革发展,而且严重损害教育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和引领作用,影响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涉案领域主要包括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学生保险、后勤财务等领域,而且反映出串案、窝案等特点。不仅如此,从有关部门对高校的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和查办有关案件反映出的情况看,现在高校存在的问题较多,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套取科研经费、规避招投标等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大量存在,一些行风问题极易演变成腐败问题。上述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我省教育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多年来,我们全校上下团结一心,艰苦创业、务实进取,学校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下各项事业实现了较快发展。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与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分不开的。应当看到,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的作风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认识不到位,自我满足,思想麻痹,没有能够主动自觉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二是学习教育的自觉性和针对性还不够强,有的同志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有的同志对监察审计工作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还不够理解,甚至有抱怨、有抵触。在学校的内审和自查中,发现各种报销的票据无论是事业费,还是科研经费都有超范围列支的情况,有的发票明显与实际业务不符,有虚报和套现情况。三是有的干部为师生服务意识不够,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不细致,责任心不强,在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四是有个别的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五是监督、制约的机制还不健全,有些方面制度还不完善,特别是有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一些隐患和潜在的风险。在当今的大环境下,学校已经不再是封闭的象牙塔,随着高校办学经费的不断扩大和经费来源的多样化,参与经济活动愈加频繁,社会上许多所谓的“潜规则”,对学校各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成为案件多发的新领域,一些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违纪违法案件呈多发态势,有向普通干部和教师蔓延的现象。因此,我们要居安思危,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保持清醒头脑,准确理解和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省高校工委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切实加强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这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确保学校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是创建和谐校园的迫切需要。
  
二、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对中国未来社会长治久安的战略出发,提出了“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布局,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和省委已经做出全面部署,并迅速推进落实。从严治党已经成为新常态,管党治党责任更加具体化,正风肃纪进入常态化,执纪问责呈现刚性化。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首先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筑牢思想防线。加强修养,防微杜渐,时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二要坚持守纪律、讲规矩这个根本,纪律是党的生命,党规党纪要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对党员干部党性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反复强调部署。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在2015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王柯敏指出:法纪的刀始终高悬,法纪的水业已煮开,如果违纪的总是以习惯性思维我行我素,为所欲为,什么时候煮了也不知道,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我们要始终心存敬畏,严守纪律。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在纪律规矩面前,谁都没有“任性”的特权。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我们全校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知道害怕,懂得敬畏。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规矩不讲,纪律难守,法制就将会被突破,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往往是从不守规矩开始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这“五个必须”都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规矩,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更是“带电的高压线”。今年,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使党章党纪与法律法规成为实实在在约束广大党员干部最重要规矩,进一步增强我们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三要继续始终聚焦“四风”这个重点,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能一劳永逸,必须推进持续好转,绝不让已经改进的作风问题出现反弹。从严治党,就是要教育党员干部自觉珍惜来之不易的清爽环境,习惯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活,习惯于在法治的轨道上执政用权。四要抓住责任追究这个关键,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中央明确提出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要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这说明“两个责任”不仅是党委和纪委的主业,也是各总支、支部的份内之事,党风廉政建设能不能抓好,关键在党委,党委要履行好集体领导责任,我作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努力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也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主动,聚焦主业,切实把监督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也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的建设要有载体,廉政建设要敢碰硬。过去,我们从学校到基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今后要强化对责任的追究。强化责任追究,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发出的明确信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王岐山同志也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省教育工委也强调,今年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群体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要建立传导机制,把责任一级一级落实下去,压力一级一级传导下去,任务一级一级部署下去,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工作层层到位。健全制度,严格监管,严加防范。增加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有效规范权力的运行,形成内控防范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事后考核有依据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从流程上减少权力寻租的可能,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对干部、对自己的保护。因此,我们要继续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局面。制度建设不仅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更要在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上下功夫,解决制度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在学校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原有的一些制度与现实发生碰撞,需要进行修订完善,有些问题需要新的制度与之配套。因此,制度建设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及时创新,该修订的要修订,该废止的要废止,该建立的要建立。要重点从制约权力、监控资金和规范从政行为等关键环节入手,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寓于各项政策和措施之中,使制度有利于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着重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再好,如果不落实也等于零。过去我们也制定过一些很好的制度,关键是要将其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大对制度的宣传学习力度,营造学习、落实和执行制度的浓厚氛围,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尊重制度、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其次,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制度,做执行制度的模范,有权力不能任性。第三,要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对每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纠,切实解决制度不落实的问题,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管,不断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未来,也关系到每一个城院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督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坚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实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认真加以执行,切实负起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议程,将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中去,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管住管好自己。要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把廉政教育、师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贯穿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全校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阵地意识,不断增强作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

      二是要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有权力就有风险,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忘乎所以、脱离监督的干部注定要栽跟头。因此,全校各级干部一定要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有的同志将上级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不信任,把同级的监督看作跟自己过不去,把下级的监督当成吹毛求疵。其实,无数事实证明加强管理和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全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学校层面要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各学院要落实好党政联席会制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避免失去监督,个别人说了算。要加强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职责分工及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要狠抓干部勤政建设。廉政和勤政,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目标,“懒政、庸政、误政”,“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是对责任的亵渎和贪污,损害的是党和学校的形象,耽误的是学校事业的发展,辜负的是师生的希望和期待。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保证教职工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三是必须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是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扎实工作,多做贡献。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我们要更加重视理解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为他们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主动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新常态,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努力为推进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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