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领导分工的通知

2017年03月03日 11:15  点击:[]

湘城院党发〔2017〕8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经校党委研究,对校领导进行分工,具体情况如下:

党委书记罗成翼: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发展规划处、党委办公室,联系艺术学院。

党委副书记、校长李建奇: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处、行政办公室,联系管理学院。

党委副书记汤放华:负责组织、宣传、统战、老干、校友工作,分管组织部/党校、宣传部/统战部、离退休工作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校友联络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副校长夏宏宇:负责保卫、图书、继续教育工作,分管保卫处、图书馆,联系体育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

纪委书记姚春梅:主持纪委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联系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党委委员、副校长郑卫民:负责招生就业、产业、招投标与采购、工会,分管招生就业处、产业管理与社会服务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会,联系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副校长刘辉煌:负责财务、资产、外事工作,分管计划财务处、资产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联系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党委委员、副校长何振:负责人事、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期刊工作,分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学术期刊中心,联系人文学院/大学英语教学部

党委委员、副校长雷存喜:负责教务、网络信息、评估、工程训练工作,分管教务处、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工程训练中心/应用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党委委员、副校长谭献良:负责基建、后勤、武装、共青团、学生工作,分管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联系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罗新湘:分管机关党委。

正校级督导范志超:指导协调教职工团购商品房工作。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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